发布时间:2023-01-06发布来源:施强移民 阅读:4329
注:
1.目前审理周期为4周;
2.获批后首次签证一般为24个月有效期,随后以3+3年的模式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在提出延长逗留期申请时,必须已获得聘用;
3.如申请人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可提出根据顶尖人才类别审批延长逗留期限申请(2+6年);
4.根据高才通计划获准来港的人士,如在香港特区连续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
注:
1.年薪是指应课税的就业或业务收入,包括薪金、津贴、股票期权及从其拥有的公司所得的利润。由个人投资所产生的收入不会计算在内。
2.全球百强大学是指全球百强大学综合名单载列的大学/院校。
综合名单是劳工及福利局根据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全球最佳大学排名及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这四个指定的世界大学排行榜,在过去五年所列的百强大学/院校而制定。为避免疑问,从全球百强大学设立的持续和专业教育学院、分校、延伸学院或附属学院等所获取的学历,将不予接受。
其中,包括九所中国内地大学,以及五所香港本地大学。
香港5所百强名校包括: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
3.申请人从全球百强大学所获取的学历水平,必须等同于香港认可的学士学位标准。为避免疑问,名誉学士学位将不予接受。
4.相关工作经验是指毕业后累积的全职或自雇工作经验。
5.在过去五年内毕业以“毕业年份”计算。
6.C类申请并不适用于在香港特区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的非本地学生。非本地学生是指持有入境事务处处长发出的学生签证/进入许可前来港就读的人士。
根据高才通计划获准来港的人士只受逗留期限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他们在获准逗留的期间可在香港特区自由从事或转换工作,及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而无须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批准。
注:受养人的逗留期限:一般会与其保证人的逗留期限挂钩。在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时,必须仍然符合受养人资格。
在香港特区连续居住不少于7年,可依法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即香港永居)。
香港为了引进全球人才推出的“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已经吸引了全球精英人才的目光。而高才通计划在2025年完成10万名外来人才的目标也为规划移居香港的申请人多提供了一个优质的选项。
如果您有香港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的规划需求,欢迎拨打全国免费热线400-018-0008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有专业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留学、移民、国际预科、国际研学、公务与商务考察及培训,一站式出国服务等您来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