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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详情

Case details

孙先生

移民目的:

子女教育

申请进度及结果:
  • 2011年6月获得原则性批准通知书

案例点评:

跟据孙先生的需求,施强移民专业顾问为他们推荐了香港投资移民。针对证明申请前两年不间断拥有不少于1000万港币个人净资产的申请条件,施强移民专家建议方案简单化,让孙先生以房产作为个人资产,证明他过去的两年三个节点拥有超过1000万港币的房产。 在准备房产评估文件和公证文件的同时,施强移民仅用两周就为孙先生全家申请到了第三国的永久居留权。2011年6月获得原则性批准通知书后,孙先生笑着说,这下他那因为超生被罚款的朋友有的好羡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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