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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3与EB-5,哪个美国移民方式更适合你呢?

发布时间:2016-11-04发布来源:施强移民 阅读:45462

很多人都报怨说现在EB-5慢,但是铁定心要去美国的话,但还是对美国EB-5投资移民趋之若鹜,然而通过EB-3移民美国的人也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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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EB-5类似,EB-3签证是获取永久居住权的另一种途径。该类永久居住权签证可帮助美国雇主雇佣尚未居于美国的合格雇员。EB-3是一个简称,意指美国基于雇佣关系的第三优先类别永久居民身份(“绿卡”)。

EB-3签证是什么

EB-3签证涵盖3类不同雇员:专业人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

首先,试图获得EB-3绿卡的潜在移民需要美国雇主提供永久的合法全职工作。而雇主则担负着加快EB-3签证流程的责任,其需要获得经美国劳工部批准的劳工许可证。该劳工许可证称为“PERM”,用以确认雇主已尝试为空缺职位招聘美国劳工,但未找到符合资格的可用劳工。

您可能对这个问题有疑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是如何定义专业人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的呢?这个问题可能有点儿专业,但不妨先来了解它们的定义。

“专业人才”是指其工作要求至少为美国学士学位或国外同等学历的人士,且该人士为该行业的从业者。

“技术工人”指其工作要求至少两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的人士,且不是临时或季节性的。

最后,“其他工人”子类别指从事非技术工作的人士,其工作需要的培训或工作经验少于两年。非技术性类别下的常见类别包括:管家、保姆、清洁工、园林工人、护士助手、农场工人、低水平的餐厅工作等等。

市场趋势如何?

每年发出的EB-3绿卡数量非常有限,总数仅4万张,而其中只有1万张是发放给非技术工人。有趣的是,目前EB-3签证在许多亚洲国家需求量都很高。具体而言,笔者于今年年初走访了韩国和越南,发现积极推销EB-3方案的移民公司不在少数。在业内展会上,除了EB-5和L-1/EB-1-C,移民机构还利用EB-3方案提供美国工作担保。他们的卖点是,许多农场、特许专卖店和其他企业均有职位空缺,愿意为EB-3方案的申请人提供工作担保。具体而言,韩国和越南在当前“闪电式”营销下招募的多数(如果并非全部的话)EB-3工人都会归入非技术工人类别。

在EB-3非技术工人类别中,欺诈申请十分常见。美国政府将会同美国劳工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和美国国务院,调查担保这些申请的潜在雇主以及申请人本人。如确定提供的职位非属实,那么该特定雇主的所有永久居留申请案均会被拒。基于欺诈的拒签不仅会阻碍申请人获得EB-3绿卡,还会阻碍申请人将来持任何临时签证或绿卡入境美国。

强制性招募工作

美国雇主可通过EB-3移民类别来吸引海外人才,但此雇主必须满足数项要求。例如,雇主必须在预期雇佣地区内的州劳工部发布职位需求。并且,雇主必须在预期雇佣地区正常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为期两个星期的广告,且提供的工作必须达到工作所在地相关职位的现行工资标准。此外,雇主还必须满足招聘要求。

此外,根据雇主机构类似职位招聘的正常程序,雇主还必须在所有内部媒体上发布招聘启事。招聘启事必须说明,发布启事的原因是雇主正在申请劳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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