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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民法》新旧法案解析

发布时间:2017-11-02发布来源:施强移民 阅读:29858

加拿大《公民法》的修正案C-6法案的关键修正条款(包括居住要求、纳税记录、语言要求)于2017年10月11日正式生效。总体来说入籍申请要求更加宽松了。具体内容有以下几项:

1、居住时间由原来的6年内住满4年(1460天),降低到5年内住满3年(1095天);

2、取消“递交申请前6年中的任意4年每年至少住满183天”条款;

3、申请人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前,以临时居民身份(包括访客、留学生、工作、难民等临时居民身份)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可按1/2折算成入籍居住时间,最多可累计折算一年(365天);

4、纳税记录由原来的提供过去6年内4年的纳税记录,降低到提供过去5年内3年的纳税记录;

5、入籍考试的年龄范围由原来的14-64岁,调整为18-54岁。

原文及相应翻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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